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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每月限电25度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3-06-14 点击数:

学生宿舍每月限电25度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落实《沧州师范学院用电管理办法(试行)》,确保用电安全,增强节约用电意识,方便同学们正常用电,特制定如下用电、查询、缴费管理办法(学生宿舍)。

一、每月3日—4日、15日—16日,为学生宿舍查询、缴费日。

二、每月5日—14日、17日—下月2日,学生宿舍正常供电,若在此期间用电超额,拖欠电费亦不停电,正常供电,但必须在正常缴费日期内补足并预存电费,否则不予供电。

三、查询、缴费时间、地点:

1)时间:每月3日—4日、15日—168301800.

2)地点:后勤综合服务楼一楼西侧(联通营业厅)。

 

本办法自2012224日实施。

 

注:查询电费以公告形式张贴告知,望同学们互相转告。

 

 

沧州师院后勤服务中心

201224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 0317-566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