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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征集2025年度下学期食堂及商业区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6-27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校园食堂购进的食品及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依据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拟通过比选形式对食堂及商业区食材供应商进行征集。

一、食材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报名时间为准;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备案卡》,且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商所供应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供物品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具有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所供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同时是最新的生产日期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

(九)本次征集共分1:大米,2:小麦粉,3:油,4:鲜猪肉,5:鸡蛋,6:蔬菜,7:鲜禽肉,8:调料,9:冻品,10:面条,11:馒头、大饼,12:牛羊肉,13:一次性餐具,共13类。供应商可参加多类食材比选报名。

其中,1、2、3、4、78、9、10、11、12类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613类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4、7、9、12类供货商须具有冷链运输设备。

  1. 报名时间

2025年6月30日-7月02日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商请于7月02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要求见附件送至沧州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  姜大帅   电话: 0317-5667757        

四、选流程

学校组织各食堂经理商业区经理、商业区商户代表成立评选小组,通过查验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评选,每类食材选择出2至3家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食品原料供应商。

学校纪委过程进行监督。

五、供货须知

供货方式每天食堂闭餐之前将第二天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数量等信息告知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食堂要求将原材料送到各食堂并提供当批次原材料清单(包括品名、数量、单价等)。

供货报价合同期内,供应商须在结账期间将下一周期产品的执行价格以书面加盖公章的报价方式送至食堂与学校后勤管理处

货款结算由供应商和食堂自行协商。

价格调整参照地网上公布的价格不能及时反应市场实际情况,可以进行价格调整。市场价格上涨的,供应商可以向食堂提出调价申请,经食堂进行市场调研,确认情况属实后可以调整,上调价格日期自食堂确认之日开始;市场价格下降的,一是供应商必须如实反映,二是食堂通过市场调研获悉,下调价格日期自市场价格下降之日起开始。

(五)供应商需向食堂缴纳10000元(壹万元整)供货保证金并与食堂签订供货协议。

六、日常管理

本次征集后服务期为2025年度下学期,到期后供货关系自动解除。学校监督食堂承包商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征集成功的原材料供商按要求提供进货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

学校建立健全食堂原材料供商评价退出机制,入围供商在服务期内如有提供回扣、出售过期食材和高价商品等违反上级政策及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食堂将解除供货关系,按照排名顺序由下一名供商递补入围。

 

 

 

                        2025年625

                         沧州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 0317-5667756